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中外法制历史上,都曾出现过各不相同的审级制度中国建国初期曾实行三级三审制法院审判案件。
1 采用三审终审制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瑞典挪威和奥地利等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2 三审终审制度概述三审终审制是指案件当事人在认为二审法院对其上诉案件作出的改判是错误判决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审法院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请进行第三审的一种特殊审级制度3 第三审作为法律审的。